第288章 互博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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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律师言辞犀利,“综上,我方主张两件事没有必要的因果关系,不能说原告得了抑郁症,就说是因为被告方的言论引起的,也许她的生活状态本就不顺遂,或者她本身就有抑郁倾向。”
说着看向乔若星,“法官,我申请向原告方乔女士提问。”
林书低声跟顾景琰道,“顾总,被告这个律师好像是您大学同学。”
不是好像,是就是。
被告律师叫钱晏,人如其名,钱眼,只要给钱,什么官司他都接,至于雇主的人品,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
最著名的一个案子就是五年前的C大实验室投毒案,这个案子当时多方的提供的口供都可证明嫌疑人有充分的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但是因为现场没有留下指纹毛发,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嫌疑人在案发前出入过实验室,换而言之就是无法证明这个毒就是嫌疑人下的。
他虽然把有毒物质带回了宿舍,但是毒物却是在实验室的饮水机里发现的,无法贯穿起整个证据链,就无法证明嫌疑人就是投毒者,只能说明他非法携带剧毒物质。
钱晏就抓着这一点不放,愣是将案子翻盘,一个投毒案变成了一桩误杀案,嫌疑人因携带有毒物质,过失致人死亡,仅仅被判了五年。
这个案子当时特别轰动。
钱晏被网民骂上热搜,却一点不妨碍他名声大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