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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机关算尽,却让一个穷鬼拔了头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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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府城,城门楼子飘扬的旗帜很古怪,又红又黑,还夹杂着一丢丢的白。站岗的兵丁,制服更是古怪。不过,那黄铜扣子很亮眼。黑色军靴和黄铜扣子,是很显气派的!陆老爷看不懂武装带,但觉得很有精神。进城门没有收税。这一点,他很意外。以往1文钱的进城捐,绝对躲不掉。李大帅可能真不缺钱,所以连这白捡的钱都瞧不上。乡下人说,李大帅挖到了沈万三的聚宝盆,每天那一盆盆的银钱不停地往外泼,屋子都要撑爆了。虽然荒诞,可很有市场。却不知这传闻的源头,是战略宣传署署长贾笑真。他每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嘿嘿贱笑着编造出各种宣传文案。有的七分真三分假,有的三分真七分假。当然了,更多是的十分假!……宣传署底下有大把的临时工,就是那种街面上的闲人。需要他们做事了,就随便给个几百文钱。让他们去喝茶,顺便讲故事,把文案添油加醋的散播出去,制造舆论。这些闲人就是大清朝的自媒体,主打一个贴近百姓,能说会道。几百文钱虽不多,可代表的是一种尊重,来自衙门的重视。除了钱,闲人们还能获得一种社会认可。茶馆里,宾客满座,所有人都全神贯注的听自己白话。这种感觉,就等于当官了。……陆老爷在苏州城逛了2天,毫无收获。道前街的衙门他不敢靠近,那边扛着火枪的兵太多。城中除了李大帅的兵,割了辫子,号衣也变样了。其余人还是老样子,瓜皮帽、大辫子,有钱的穿长衫,没钱的混一身短打。还是那个熟悉的大清朝!盘缠快要耗尽的陆老爷,只能默默的打点行装,回家。终究是没敢剪辫……浙江嘉兴府桐乡县,提起桐乡县许多人不知道,提到乌镇人人皆知。苗有林部,就驻扎在县城。剪辫罚银的告示,也是贴到了镇子乃至村口。乌镇码头,一群人围观,听着记账先生摇头晃脑的朗读告示的内容。苦力们听完也就散了,这等虚无缥缈的事,和自己无关。只不过是当作一个好笑的谈资,闲时扯淡。赵老贵,中年光棍,无地无房无银子。靠给别人打零工为生,晚上就寄居在城隍庙里,绰号“阿贵”。懒散、邋遢、懦弱,嘴贱,一身都是毛病。刚在码头扛大包,因为力气太小,摔了一个箱子。被货主暴打了一顿,赶走了。走到熟悉的小酒馆里,嘟囔着:“掌柜的,赊账。”“阿贵,你已经挂了90文钱的账了。”“再赊一次,下次一起结。”掌柜的哼了一声,给他打了1两散酒。……阿贵这种身份,自然是没资格坐着喝酒的。只能靠着墙,小口的慢慢喝。希望从这粗劣村酒里,品出10年陈酿的滋味来。突然,他耳朵竖了起来,俩个码头记账先生,正在议论那剪辫的告示。阿贵听力极好,他听到了一句:“江南6府,凡百姓剪辫发银1两!”还有这好事他弯腰凑过去,陪着笑问道:“剪辫发银1两是真的吗”“当然是真的,盖着江南团练署的大红官印呢。白纸黑字红泥章,错不了。”“这署是在哪儿”俩记账先生来了心情,决定逗一逗阿贵这个傻鸟。“不用去那么远,桐乡县衙就成。”“骗人的是孙子。”掌柜的也笑了,指着门外说道:“瞧见没,贴着呢。不过字认识你,你不认识它。”阿贵端着碗走到门外。果然,空墙上糊着一张告示。纸很白,字很方,大印鲜红,一看就很正规!……剪辫,就发1两。1两银子能换1000枚铜钱,够喝一年的酒,还能来盘盐水花生米。阿贵越想越激动,一仰头喝光碗中酒。大步流星穿过巷子,去找剃头匠。乌镇水乡,处处皆有桥。阿贵走到一处高高的石拱桥,夏风一吹,酒气上头。突然豪情万丈,大喝一声:“造反了,我造反了。”正面走来的几个百姓,吓的低头溜边走了过去。还有一个穿绸衣的商人,居然摘下瓜皮帽,朝着他笑了一下。阿贵感觉自己好像开启了一道新世界大门。迈开步子,走到镇子口的老剃头匠那。“给我剪辫。”“啊”老剃头匠和正在刮脸的客人都惊呆了。“我说,我要剪辫,伱给我剪辫子。”扑通,椅子翻了。老剃头匠吓的连滚带爬,跑了。客人也不敢吭声,带着泡沫溜了。……阿贵疑惑,于是自己动手。剃头匠跑了,家伙什都在。挑了把锋利的剃刀,狠狠的一拉,稀疏的辫子就落地了。到河边照了照,感觉有些怪。不过没关系,有赏银拿就行。阿贵没钱,雇不起马车,只能走路去县城。但是他这辈子从未去过这么远的地方,所以迷路了。腹中饥饿难忍,在途中偷吃了一些水萝卜。第二天,又悻悻而归。走进乌镇,所有人都诧异的看着他。有人目瞪口呆,有人吓的关门,有人壮胆问道:“阿贵,你去哪儿了”“我去县衙了。”“你这辫子”“割了。”“县太爷没打你板子”“县太爷请我吃了一顿酒,我又回来了。”……一群人簇拥着阿贵,请他吃酒。套话,想问问他的见闻。谁料阿贵酒量太差,才2两黄酒就上头了。桌子一拍,突然发癫道:“造反了,我阿贵造反了。”吓得在场一半的人跪下了。阿贵更加得意,展示了一下他齐刷刷截断的辫子,大笑出门。一群酒客目瞪口呆,却是没敢像往常那番嘲笑甚至殴打瘦弱的阿贵。镇上的地保,也听说了。提着一盒点心,到城隍庙找到了正在迷糊睡觉的阿贵。“老贵呀,听说你造反了”“对。”阿贵依旧躺着,用破帽子遮住脸,含糊不清的回话。“那这造反,是做甚”“杀人。”地保吓的后背发冷,腰弯的更狠了,小声问道:“你要杀谁”“先杀赵举人,再杀周秀才,妈妈的,儿子打老子。”阿贵很显然处于一种幻觉中,喃喃自语道,“凡是和我有过节的,都要杀,咔嚓。”地保吓的站不稳,留下点心和一串铜钱后就跑了。……阿贵造反了,要引兵来杀人的新闻,在午饭之前就传遍了整个乌镇。镇子里的赵举人,王员外,周秀才以及几百号男男女女都很恐慌。他们都殴打过阿贵。这么说吧,大约小半个乌镇的人都打过阿贵!至于说骂过他的,那可能都数不清了。赵举人府上,一群人商议着怎么应对阿贵。午后,派出去打听消息的仆人骑着驴回来了。带回了一个震惊的消息:昨日,县城的兵下乡,抓了3个士绅,全部咔嚓了。赵举人指着家人,厉声喝道:“你可是亲眼所见。”“小的看了半个时辰,县城的兵洋枪洋炮、白盔白甲,说是戴的崇祯的孝。把人按在那木桩子上,咔嚓”旁听的王员外吓的一哆嗦,感觉那刀锋就到了自己脖子后。一紧张,坐到地上了。他颤抖的说道:“阿贵他怎么可以不顾同乡情谊,把兵引来呀。”赵举人抱怨道:“哼,同乡算什么,我和他还是同一个祖宗呢,说起来也就是出了五服,正经的亲戚。”一旁的周秀才心想,前年阿贵说他也姓赵,结果被你打掉了一颗牙。不过大敌当前,不宜内讧。……一群人商议到了傍晚,也没拿出什么主意。最终。商贾出身的王员外一咬牙一跺脚,决定先跳船。他雇了一顶软轿,带了一封银子,吹吹打打的去了城隍庙。“阿贵老爷,请您到府上歇息。”两个小丫鬟,把迷迷糊糊的阿贵扶着上了轿子。当晚,就摆上了酒。阿贵几杯酒下肚,和王员外当场拜了把子。当晚又在府中留宿,做了好几次的新郎官。穿上了绸衣,齐耳短发梳洗的干干净净,一看就很有精神。乌镇的人大呼失算,下手晚了。当晚,周秀才全家逃亡。赵举人则是认祖归宗,翻出了不知哪搞来的族谱,硬是说阿贵是他六叔。总之,赵老贵俨然成了乌镇不得了的人物。代行裁决、独断纠纷。住上了三进的宅子,家里多了一群年轻女人,但没有吴妈。他也拍着匈膛保证,不会召唤那白盔白甲的兵下来。而是独自悄悄进城,主动许诺按时纳粮。苗有林只当他是哪个吓破胆的猥琐乡绅,见面安抚了一句就打发了。他忙着筑城,扩军,练兵,准备做个真正的地方实力派,麾下和浙江清军不时有小股冲突,军事上处于互相试探状态。所以,治下各镇各乡,只要恭顺纳粮就行了。就连那罚银1两都免了,直接发给了一张允许剪辫的证明。阿贵也没敢索银,大度的想,就当是儿子骗老子了。回去后,镇子里的两户恶棍,被他当众赶出了镇子,家产阿贵拿6成,王员外和赵举人拿4成。乌镇,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江南很平静,武昌城周围却是很紧张。白莲大军围城,小股人马四处筹粮!护教亲军十夫长郑九令,早年当过货郎,走街串巷。对于这一带有些印象,他在寻找一户人家。“弟兄们,我记得附近有个财主庄园,在山坳里很隐蔽。除非人走到跟前才能发现,远了瞅不见。”“大家都散开,小心点找找。”果然,在太阳下山前。有个步卒喜滋滋的来报,找到了。“那户人家可太精了,周围种了一大圈的树。我若不是发现地上的羊粪,还想不到附近有人。”“没被发现吧”“没有,但是那家有护院。”所有人都兴奋了起来。郑九令和几人商议了一番,决定趁夜进攻。夜战,普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仓皇失措。而他们是打过仗的老兵,更有优势。春寿也跟着兴奋了起来,开始磨刀。由于义父的照顾,他分到了一把短刀,军中制式,刃口磨的雪亮。喵小橘也似乎被这种紧张兴奋所感染,一跃站在了春寿的肩头。发出咕噜咕噜的动静。……“小春子,待会你这猫可不能瞎叫。”“放心吧,周叔。”被称作周叔的骑兵,也是白莲老人了。从郧阳府大山里,一直跟着圣帝杀到了武昌,刚被吸纳进入护教亲军。这一趟若是完成任务,他也能升官。入夜,月色如洒。视野清晰,走路一点都不担心。乡村夏季的月夜,常有这种情况。一行数十人悄悄的找到山洼处,然后轻手轻脚的靠近。郑九令手持弓,箭矢轻轻的搭在弦上。他眼神极好,老远就瞅见了院墙上站着一个护院。一动不动,可能是靠着打盹。这个庄园是本地一户乡绅的别院,按照主人的安排今晚是2个护院值夜。可其中一人,困乏去偷偷歇息了。俩人轮流,各睡2个时辰。郑九令突然起身,弓弦拉满松开。咻,护院中箭,惨叫一声坠地。“上。”一群人连忙冲过去,用临时削制的唯一一架梯子架上院墙。……院墙高度1丈,毕竟只是个乡绅的庄园。梯子长度不够,所以先爬上去的步卒又费力的扒着院墙才爬了上去。接着是第二个。郑九令手持弓箭,眼神犀利。随时准备射杀院墙出现的敌人。他能在护教亲军当十夫长,靠的就是这一手箭术。听到背后的脚步声,他知道是春寿来了。轻声说道:“待会杀进去了,跟紧我,别乱跑。”“是。”春寿也默默的抽出了短刀,眼巴巴的看着那扇厚木门。院墙内,传出了凄厉的喊声:“贼人来啦。”然后是鸣锣声。一声惨叫,鸣锣声戛然而止。紧接着,厚榆木门打开了。“冲进去,杀。”乌泱泱的数十人,疯狂的冲进庄园。郑九令反而落在了人群后面,进了庄园后,听的前面厮杀声。他爬上磨盘,一拉一放。手持长枪,武艺最为骁勇的护院头目顿时咽喉中箭,重重倒下。十几个护院鸟兽散,溃败了。……“杀了7个,抓了31个。咋办”“粮食有多少”“嘿嘿,我们的车根本装不下。满满两仓粮,我看还能装个5趟。”“太好了。”搞到粮食,不必问。所有人先狠狠的吃一顿,不止是大米饭,还有香喷喷的肉。郑九令起身,春寿赶紧紧跟着。俘虏们都低着头跪着。穿布衣的是护院,穿绸衣的是主人一家。几个妇人,对着一具尸体哭哭啼啼。很显然,一家之主死了。尸体眼睛圆瞪,手里还死死的握着一柄文士剑。在郑九令眼里,这种剑只能算花样子,未必有粪叉好用。一女子突然拿起剑,大骂道:“你们这些天杀的反贼。”当啷,郑九令抽刀轻轻一磕,就把女子挥舞过来的剑给格挡飞了。谁料,那女子竟是烈性。返身捡起剑,又是刺了过来。……郑九令不想再仁慈了,一刀了结。扑通,尸体倒地。春寿倒是没有害怕,这段时间里见惯了死亡。白莲的,官兵的,陌生农夫的路边有骸骨,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他只是摸了摸布袋里的小橘脑袋,按回去。不愿让它看见这种无意义的杀戮,鄙视两脚兽的残忍。大约是鲜血刺激了跪地的俘虏。一个护院抹了抹脸上刚被溅的血,突然的起身撞翻了一个发愣的白莲新兵,夺过他手里的兵刃,反手就是一刀。“贼人不讲道义,想杀了我们,拼了。”地面跪着的护院,一大半起身响应反抗。混战片刻,被全部杀死。郑九令有些恼火,没想到出现这么一幕。不过杀了也就杀了,没啥大不了的。“赶紧歇息,明早运粮回营。”“是。”……春寿默然的看着一地尸体,从地上捡起一块玉佩,擦干净血,挂在了小橘的脖子上。很显然,小橘不喜欢这种俗物,拼命的用爪子,想卸掉这个累赘。他只能施展必杀技,小橘很是满意,浑身皮毛得到了最舒适的伺候。清晨,春寿饿醒了。悄悄起身去伙房找点吃的,走进伙房后,却是看到了一物伸出黑乎乎的前肢从炉膛里爬出。趴在他肩头的小橘,被吓的炸毛、弓背,原地向后弹起半丈。春寿则是怪叫一声,抽出短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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