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看中文
会员书架
首页 >都市言情 >重生港岛之沈门崛起 > 第77章 开银行是为了什么?

第77章 开银行是为了什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注册成立1家持牌银行对于沈万福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以解决的大问题,张永贤律师早就替他准备好注册申请成立银行的1系列资料,港府当局的财政司长霍劳士确认没有问题之后,便是将沈万福提交的银行注册申请表交付给港督葛量鸿爵士审批。

不到半天,港督葛量鸿爵士就爽快地准许了这1项申请,并且亲自为沈万福的银行题写了【太和银行】的英文名称——按照1948年《银行业条例》,新银行注册申请持牌需要经过港督的审批核准!

葛量鸿爵士随手赠送的这1份“小礼物”,1下子就为沈万福即将成立的太和银行小小地宣传了1把,港府内部的洋人公务员依旧是选择将自己的存款留在了匯豐、渣打、有利3家港岛地区的主要英资银行,但是其他的华人公务员却悄悄的准备在太和银行存1笔钱,以此来交好沈万福这1位如此年轻有为的华人大亨兼住宅公积金管理局2把手!

“阿福,你无端端又开1家银行,又是为了什么啊?”

当天晚上回到家里,老爸沈来兴难得放假休息,从鲤鱼门军营回家吃过晚饭之后,坐在2楼大厅的沙发上,身边自然是沈万福及2弟沈万安,问起两个儿子的近况。

在1948年之前,港岛没有1部正式的法律来管理全港范围内的银行,只有1些0星且不完全规范的法例来约束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运营,但实质上并没有太多的管制力。

只因港岛1直以来都是实施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这也导致了在相当长的1段时期内,港岛地区的“银行”,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储蓄银行”、“投资银行”,而是1种融合了上述3种现代银行职能及业务的混合型金融机构。

由于战后港岛的经济得到了有序调整与恢复,在此期间为港岛经济恢复提供助力的,依旧是银行,并且在港岛重光至1951年期间,港岛地区的银行从战前的2、3十家1路飙增至143家,而这1个数字在1948年港府当局财政司正式颁发了港岛地区第1步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业管理法律、即《银行业条例》之后,才逐渐出现减少。

港府当局在1948年颁发实施的《银行业条例》内容非常简练,1共加起来之后十5条条例内容,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包括有:

(1)首次给“银行业务”作出明确定义。

桂姨及沈万福的两位娇妻、以及即将临产的弟妹梁静仪,则是留在1楼谈论女人之间的悄悄话。

(2)确立银行发牌制度。

(3)成立银行业咨询委员会。

(4)规定持牌银行每年向财政司呈交年度资产负债表。

虽然1948年《银行业条例》里面没有对银行业务中的“贷款”进行详细规定,也没有对银行的流动性作出任何规定,致使银行能够把以存款方式筹集的资金全部贷出,甚至将这些资金投入到高收益、高风险类型的风险企业中,例如房地产企业,这就为20世纪60年代的银行挤兑危机埋下了伏笔……

港府当局对银行业还是实施极为宽松的管制,但是1948年《银行业条例》的出台,依旧是推动了港岛地区的银行在2战后正式走向规范化发展的道路,而不是像街边的野草1样4意乱长,并且“授牌制度”象征着港府当局在经济领域的管理手段及理念的改变……

小说APP安卓版, 点击下载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