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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四章 无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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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闹的理由很简单,该谁去登天座里吃饭?

黄袍道士有四个人,他们身后都背着一对银钩作兵器,他们说应该讲究先来后到,是他们最先迈入酒楼的,所以他们该去登天座里吃饭。

“可是我们人多。”有一伙江湖游客,也要抢着去登天座里吃饭,他们有十九个人,是最多的一伙人,他们对所有人说出理由:“酒楼里最大的一张桌面在登天座里,一张桌子能坐下二十个人,所以该我们去登天座里吃饭。”

也正是因为这个姓,人们才说他是大人物。

这个姓虽然普通,却是皇姓。

有许多有见识的人,来鉴定过这幅墨宝的字迹。

他们纷纷断言,这是三王爷的字。

从此以后,美名传扬,登天座里,坐过三王爷。

城里最好的酒楼,叫望天阁。

酒楼有四层高,坐在第四层楼最好的位置上,能俯瞰半城美景。

繁华的城市,热闹的街景。

可口的饭菜,香醇的美酒。

眼里尽收这一切,心情也会更开朗。

有三王爷留下墨宝的夸赞,望天阁里登天座,立即名扬八方。

人们争相在登天座里喝酒,仿佛在登天座里喝过酒的人,是一种荣耀的象征。

有身份的人请客,一定要请在望天阁,要定在登天座,这才是最有面子的请客。

此时还没到晌午,已经有三伙人要去登天座里吃饭。

这三伙人不是本地人,是昨天进城的江湖人,手里各执兵刃,目光中各自不服,此时正在吵闹,让掌柜的头疼不已。

所以第四层楼的这个位置有美名,叫做登天座。

望天阁里登天座,不胜神仙也胜佛。

这句话是一个大人物说的,他游历天下,路经此城时,在登天座里喝过酒。

那日鱼鲜肉美,陈酒飘香,大人物心情极爽,留下墨宝,题得就是这句话。

大人物提完词后,并没有留下名字,只留下了一个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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